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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2017年12月05日 18:17  点击:[]

发布时间:2017-12-04 发布人: 浏览次数: 236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的通知》(闽教高〔2016〕5号)精神,学校于2016年立项建设了26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其中1门获全国创业类慕课建设立项、9门获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9门课程在福课联盟上共享开课。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应用,促进优质课程共享,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鼓励教师探索基于网络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以及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学校将继续组织第二批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列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优先支持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实验实训课、涉海类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创新创业类课程,以及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资源积累比较丰富的课程。学校鼓励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参与在线课程建设。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主讲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申报课程必须能够体现和代表所属学科的优势与特色,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具有创新精神,能充分利用在线课程特点,采取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拟申请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开放课程的,按省级立项的条件要求课程负责人为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可担任课程负责人)。

3.课程建设团队教师应具有开放共享的意愿,积极投入在线课程建设和课程上线后的教学辅导工作。

二、建设任务和基本要求

建设周期原则上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课程建设结束即可申请验收认定,经认定通过的课程方可于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开课,学校将择优推荐为省级、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具体另行通知。立项建设的课程须履行以下职责:

1.利用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传基本课程资料(含课程介绍、教师团队、教师简介、教学大纲、教学目标、教学要求、课程教案或课件、习题、教材、拓展阅读等),能够提供基本的课外学习资料和学习指导。

2.在线开放课程是以授课内容为中心的课程资源包,囊括视频、音频、图书、论文、文本、图片、动画等富媒体内容。授课内容以授课视频为主,还包括PPT+授课录音,PPT+录音等形式。还需提供课程的参考文献,提供电子版,学生与教师均可在线打开阅读。

3.完成课程的设计、教学视频的拍摄。上传教学视频到学校统一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保证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建议将课程教学内容按照知识单元录制,一个独立知识点为一个知识单元,每个知识单元包含这一个知识单元的授课视频、参考资料、作业题、考试题、主题讨论等内容。每段视频以5至15分钟为宜,最多不超过20分钟。每个学分当量的课程学时应不少于16学时,教学视频(不含素材)应不少于120分钟。

4.依托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开展参考资料阅读、布置和解答作业等教学互动,进行课后辅导、测验、答疑与讨论;提供完善的学习流程管理功能,实现挑战式、闯关式、自由式等模式的在线学习,并提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支持;应提供明确的考核办法与考核标准,分为知识单元考核与课程整体考核两种,并做好数据、信息的保存与分析。

5.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三、支持政策

1.学校设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专项经费,每门在线开放课程安排建设经费1.5万元(视频制作费由学校统一支付),立项通过时拨付;验收通过后,发放奖励经费1.5万元。

2.在线课程上线后经教务处认定后可适当减少传统课堂讲课学时,在线课程学时仍按正常的教学工作量计算。

3.学校将举办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系列讲座,以帮助广大教师进一步深入理解在线开放课程及其制作,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四、申报程序

1.每个学院限报1门专业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实验实训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不占学院指标。请各学院做好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整体部署工作,动员、指导教师申报。申报立项的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集美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学院审核后于12月18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41362893@qq.com,纸质文档(一式一份)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181679。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建设。

3.没有通过学校立项的,鼓励学院资助立项,按学校建设任务标准建设,向教务处报备,建设完成后通过验收的,可申请学校奖励。

附件:

1.集美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集美大学2017年度第二批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3.福建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集美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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